税法难点解析:消费税难点解析--对酒类产品计征消费税应注意的问题
录入时间:2004-10-2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9/2004信息】 四、对酒类产品计征消费税应注意的问题
(一)例: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1999年11月
份,金瑞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审查,经查对有关账册
资料,发现该企业10月份主要发生以下几笔涉税经济业务:
1.从某市粮油销售企业购进玉米价款2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
额为26000元,同时支付购货运输费5000元,取得了运输部门出具的运输发
票。款项均已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000
管理费用 4650(5000-5000×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350(26000+
5000×7%)
贷:银行存款 231000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1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款项以银行存
款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3.用现金106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机器修理用配件,取得普
通发票。
借:低值易耗品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
贷:现金 10600
4.购入生产用外购机器设备1台,价款100000元,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
为17000元。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产(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5.没收包装物押金117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2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500
6.销售给某商场瓶装白酒200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额50元,货款已银
行存款收讫。
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二)要求:假设企业以往月份税收计算均无差错。根据上述资料指出其中存在
的问题,并计算该企业1999年10月份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各是多少(粮食白
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
(三)解答:
1.存在问题:
(1)工业企业购进的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应计入材料成本,对该笔业务应将计
入管理费用的金额调整到原材料成本即可,增值税处理无误。
(2)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0000元,并据此调整原材料成本10000元。
(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低值易耗品取得普通发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应
转出进项税额600元。
(4)生产用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调整固定资产原
价117000元。
(5)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在收取时已经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对该笔业务不再
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6)账务处理正确。
2.本期销项税额=170000(元)
本期进项税额=26350+10000=36350(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170000-36350=133650(元)
本期应纳消费税额=1000000×25%=250000(元)
解题指导: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问题,
应注意没收酒类产品(除实行从量计征的啤酒、黄酒外)包装物押金时,不再计算缴
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