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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100元面额通用定额发票等问题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0-12-31

  按照《关于做好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上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10]646号)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1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届时纳税人尚未开具的1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要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停止使用100元面额通用定额发票后,通过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网络质量,确保不因自身网络通信质量问题影响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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