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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地税发[2008]15号颁布时间:2008-0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我局稽查局在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衡阳中心公司纳税年度各税检查过程中, 发现该公司在纳税年度内解除保险合同支付保户退保金(退保费比例不一)时,公司留有大额留存收入(用于支付营销员佣金、办公费及其他支出等)。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我局拟对该公司取得的退保留存收入征收营业税。 当否,请批示。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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