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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7]143号颁布时间:2007-09-25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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