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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191号颁布时间:2009-06-3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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