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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25号 颁布时间:2005-01-14

     2005年1月14日 豫国税函[2005]25号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4]1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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