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豫地税函[1999]009号颁布时间:1999-01-14
1999年1月14日 豫地税函[1999]009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省第二
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738号《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8年1
2月7日 国税函[1998]73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