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函[1999]324号颁布时间:1999-12-24

     1999年12月24日 鲁地税函[1999]324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1999]79号)转发你们,请知照。对注册时间、材料的报送以及收费等具 体问题待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另行通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1999]79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