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12]89号颁布时间:2012-02-20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要求,省地税局组织对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和安徽地税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软件进行升级,
省地税局已经拟定相关公告(附后),将在省局外网上进行发布。各地要尽快采取12366群发短信、网站公告、办税服务厅公告、电话通知等必要手段,告知相关纳税人。
附件:关于延长网上申报纳税人1月份企业所得税月度申报期限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要求,安徽省地税局组织对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和安徽地税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升级。由于时间关系,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