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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8〕115号颁布时间:2008-02-29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和税收宣传月活动等各类有效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各项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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