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税政〔2013〕19号颁布时间:2014-01-07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3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2013年起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非营利组织名称
1 浙江省交通建设监理行业协会
2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
3 浙江省港口协会
4 浙江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
5 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6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7 浙江省电影家协会
8 浙江省杂技家协会
9 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10 浙江省交通运输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