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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1]109号颁布时间:2012-01-18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财政票据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3、上海慈源爱心基金会

  4、上海颜德馨中医药基金会

  5、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

  6、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

  7、上海同济高廷耀环保科技发展基金会

  8、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

  9、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上海市职工帮困基金会

  12、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上海七弦古琴文化发展基金会

  16、上海市闵行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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