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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财行[2009]1号颁布时间:2009-06-02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直属三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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