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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税函[2009]180号颁布时间:2009-06-01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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