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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5〕2110号颁布时间:2015-12-22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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