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京宣发〔2015〕16号 颁布时间:2015-08-07

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42907号)的规定,北京《收藏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电子资讯时报》社有限公司、《为您服务报》有限公司、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北京市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第五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511

  附件

  北京市第五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北京《收藏家》杂志社有限公司

  《电子资讯时报》社有限公司

  《为您服务报》有限公司

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