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财税〔2015〕785号 颁布时间:2015-07-13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宣传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发布<中国减灾>杂志社等14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5〕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