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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3〕732号颁布时间:2013-05-30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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