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13〕705号颁布时间:2013-05-30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389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北京市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北京市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北京市红十字会
2.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3.北京市石景山区红十字会
4.北京市大兴区红十字会
5.北京市门头沟区红十字会
6.北京市顺义区红十字会
7.北京市平谷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