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12-30
各区、县(地区)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各单项税种管理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详见附件),请税务机关、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组织和进行纳税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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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