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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9]465号颁布时间:2009-12-14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国税函[2009]6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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