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2009]227号颁布时间:2009-08-2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