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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9]195号颁布时间:2009-09-25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认真研究并及时向市局反馈。《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见附件。

  附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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