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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 大力推进“一窗办事”

颁布时间:1970-01-01

  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要求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一窗办事”。
根据通知,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地信息化建设实际,密切加强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及时实现共享实时化。
  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税务部门推送统一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办税信息。主要包括权利人、证件号、共有情况、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办理纳税申报时所需的其他登记信息。
  税务部门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送完税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单元号、是否完税、完税时间,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需的其他完税信息。
  根据通知,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应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2023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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