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税务改革动态 > 正文
颁布时间:1970-01-01
11月15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税务总局:已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款超60亿元
下一篇:税惠“春雨”,“润”出市场澎湃活力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