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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

颁布时间:1970-01-01

  11月5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10月份以来,我们建立台账,按日跟踪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情况。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57.8亿元,缓退税92.9亿元,切实缓解了煤电和供热企业资金压力和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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