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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1970-01-01
一、一类制定项目(3件)
(一)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司、纳税服务司)
(二)制定《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稽查局)
(三)制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稽查局)
二、二类制定项目(3件)
(一)制定《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司、政策法规司)
(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管科技司)
(三)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征管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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