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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草案二审:国务院可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减免印花税

颁布时间:1970-01-01

  印花税法草案6月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根据印花税法(草案)二审稿,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优惠政策依然保持不变,即按照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且只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此外,印花税法二审稿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此前的一审稿,并未明确上述三种情形。

  此前,草案一审稿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但未明确相关范围和要求。

  对此,草案二审稿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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