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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至15万元

颁布时间:1970-01-01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指出,2021年,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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