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近年来,云南省临沧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支持经济发展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为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积极贡献税务力量。
4月30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经济发展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临沧市税务部门科学分析、精准部署,采用短信、微信、现场大厅问答等方式,给予纳税人政策温馨提示。根据房土两税征期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走进工厂、深入车间、详查资料,准确掌握辖区内符合税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情况。税务干部主动联系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积极开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对电子税务局操作不熟悉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辅导、视频通话等方式指导纳税人填写申报表,正确选取减免税性质,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促进政策精准落地。
2020年上半年,临沧市辖区共减免房产税434.64万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97.07万元,申请困难减免房产税8户。
云南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三年处于亏损状态,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销售亏损进一步加大,已处于半停产状态。在得知企业的情况后,云县税务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发现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情况,为支持企业加快走出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减免2019年房产税55.7万元,2020年1月至6月份房产税27.8万元。企业财务总监张女士感慨道:“本来我们就已经连年亏损了,今年更是冲击巨大。这次出台的‘房土两税’政策无异于‘雪中送炭’,为我们减轻了一定的压力,也给了我们挺下去的信心。”
镇康县是边境县,在疫情期间实体经济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房屋租金成了很多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中难以承受的重负。镇康某贸易有限公司是镇康县一家外资企业,部分商铺长期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政策出台后,镇康县税务局针对该企业法人为缅甸老街人的情况,采用“双语”宣传辅导方式,帮助企业准确了解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在政策宣传辅导过程中,企业法人貌貌鼎表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原先的租户几乎‘十不存一’,只能通过减免房租来留住租户,因此公司的现金流受到了冲击,企业经营压力增大,现在税务局把税收优惠政策送上门,企业减免的租金可以换算成免租期享受免征‘房土两税’的税收优惠,真是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