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交个税

颁布时间:2011-08-12

【中华财税网2011-08-12信息】  问: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的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