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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费收入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颁布时间:2011-05-04

【中华财税网2011-05-04信息】        问:单位倒闭后,按工龄发给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三点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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