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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法发[2012]13号颁布时间:2012-0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经文化部部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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