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评估机构检查办公室关于按规定报送机构自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省财评检办[2010]4号颁布时间:2010-06-29

各评估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的函》(鄂财函[2010]162号)和省检查办《湖北省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工作方案》(鄂财评检办[2010]1号)的要求,评估机构在按规定完成自查工作后应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检查办。为规范各评估机构报送的自查报告,请各评估机构参照《指引》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和内部整改计划。各评估机构应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相关表格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检查办。
  联系人:梁松 周汝
  联系方式:027-87277736
  电子信箱:hbpg2006@yahoo.com.cn
  附件:评估机构自查报告和内部整改计划基本格式指引
                       湖北省财政厅评估机构检查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评估机构自查报告和内部整改计划基本格式指引
  一、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机构成立时间及其沿革,股东/出资人和职业经理分工,内部组织架构,执业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列明08年7月至10年6月股东/出资人变更情况、办公地址变更情况、执业评估师的转出/入情况);拥有其他执业资质情况和与本机构存在紧密关联的中介机构(集团管理)的基本情况,业务规模及其主要构成,上年度以及本年1-6月业务数量、收入等基本情况。]
  二、自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执业控制情况
  [主要包括自查组织情况、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列出主要制度和重要内容)、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内容及操作流程、机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职业道德、涉诉评估项目、收费等情况。]
  三、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主要包括按本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并对重要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
  四、内部整改计划
  [主要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截止目前已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五、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具有本机构特色的内部治理做法,机构执业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行业结构调整与科学发展,维护行业、会员利益,提升行业形象等提出议。]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