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10]26号颁布时间:2010-07-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会于2003年6月25日制订的《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管理暂行规定》(鲁会协[2003]159号),已不适应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即日起废止。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管理,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