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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09-06-15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9〕2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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