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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甘地税一[2000]43号颁布时间:2000-12-19

     2000年12月19日 甘地税一[2000]43号 各地(州、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最近,各地在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时反映出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 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农村电网改造工程10千伏及以下变台的设备是指,变压器以及与变压器配 套安装使用的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配电箱或计量箱。以上设备在计征营业税时准 予扣除。   二、各地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营业税时,要严格按照《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无论施工单位的原材料等来源如何,其计税营业额均 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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