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务稽查体系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地税[2002]20号颁布时间:2002-06-12
2002年6月12日 甘地税[2002]20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
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年初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稽查工作的要求,指导和推进
我省地税稽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局根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
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务稽查体系有关
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几点要求认真贯
彻执行。
一、去年省局制定下发的《完善税务稽查体系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和《以查促
管工作制度》及其他一系列稽查工作制度、办法,构成了地税稽查工作的整体框架,
此《意见》的下发是对去年各项制度的再深化和再完善,也是去年各项工作的继续和
延展。因此,各地在落实上首先要按照稽查工作的总框架和总要求开展工作,在夯实
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体现稽查工作新的思路,要实现新的突破。
二、省局制定下发的《意见》,充分考虑了税收征管改革和税收工作整体发展对
稽查工作的新要求,突出强调了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体制改革、依法行政、监督
制约、查处大案要案等各个方面。落实这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
也非稽查部门一家所能完成。各级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力争
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使稽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贯彻落实《意见》,各地应切实理解和把握其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
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注意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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