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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外[2002]3号颁布时间:2002-03-21

     2002年3月21日 甘地税外[2002]3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 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国税函[2002] 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认真审核填写。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 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表》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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