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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9]73号颁布时间:2009-04-07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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