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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

桂财预[2002]73号颁布时间:2002-07-12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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