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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处理 精细化是上策

录入时间:2008-12-09

【中华财税网2008/12/9信息】  制造费用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其中大部分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如机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也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管理上不要求或者核算上不便于单独核算,因而未专设成本项目的费用,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等。此外还包括车间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如车间的照明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办公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设计制图费和试验检验费,在产品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季节性及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 

  正确合理地对制造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对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控制各车间或部门费用的开支,考核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不断降低产品成本,从而帮助经营者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制造费用粗糙分配 

  案例:SZ机械制造厂设有结构车间、轮子车间、齿轮车间、总装车间、产业车间、机加工车间、涂装车间等7个生产车间,有能力生产40余种不同型号的压路机。其中,结构车间、轮子车间、齿轮车间、机加工车间主要负责各种零部件的生产,然后由总装车间、涂装车间进行装配,产业车间主要负责一些维修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和维修工作。 

  该厂制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是将各个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加总,然后按各种型号产品的定额人工工时进行分配。 

  制造费用“大一统”的不良后果按照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有助于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或者合理的预测与决策,即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原则。 

  然而在上述案例中,SZ机械制造厂在分配制造费用时,对这一会计原则的把握有失偏颇,集中体现为: 

  第一,分配对象在空间范围上的“大一统”。 

  上述案例中,该企业不应当将各车间的制造费用全部汇总起来之后统一分配。这是因为各车 间制造费用水平(即分配对象)以及具体的制造费用发生项目等都是不同的。例如,总装车间的工资费用比例较高,轮子车间的折旧费用比例较高,而齿轮车间的低值易耗品和折旧费比例都较高等等。制造费用应该按照各车间分别进行归集与分配,而不应将各车间的制造费用统一起来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分配,这样势必造成各个部门最终分配结果的失衡。 

  第二,分配标准在具体操作上的“大一统”。 

  以单一分配标准来分配复杂的间接费用,将导致分配结果不合理,进而影响成本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有用性。在上述案例中,该企业的制造费用包括的项目很多,而各项目产生的动因又各不相同,例如:一般来说,工资与工时(实际工时或者定额工时)相关,而折旧费则与机器使用时数或者使用年限相关,维修费与维修工时相关,低值易耗品和机物料消耗的成本与用料数量有关,鉴别费用则与鉴别产品的件数相关,等等。因此,如果以单一的定额工时来分配动因不同的制造费用项目,势必造成分配结果的偏颇,从而最终影响产品成本的正确计算。在现实中,很多采用单一标准分配的企业,有时甚至会出现实际亏损的产品在账面上盈利,而实际盈利的产品却账面亏损的扭曲状况。 

  制造费用精细化处理有助于提升管理水平为了归集和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应设置“制造费用”总账科目并按车间、部门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制造费用的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反映。月终,各车间、部门应将本月制造费用明细账中所汇集的制造费用总额,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在只生产一种产品的车间、部门,发生的制造费用全部由该种产品负担,即制造费用直接转入该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 

  在生产多种产品的车间、部门中,应根据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将制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例如,目前实务中常用的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法、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法以及制造费用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此外,还可以采用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较为先进的作业成本法(根据不同的成本动因分配制造费用)或变动成本法(按照成本习性不同划分制造费用性质并分别归类)等方法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具体采用哪一种分配方法,一般应根据分配对象与分配标准的密切相关性,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或由企业自行规定。为了保证费用分配的可比性和准确性,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可见,制造费用的精细化会计处理将会提高分配结果的合理性与正确性,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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