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会计所有者权益类 > 正文

所有者权益类类单列项目

录入时间:2008-11-05

【中华财税网2008/11/5信息】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