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8-04-08
【中华财税网2008/4/8信息】 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见表10-6:
表10-6 利润分配表
×××年度 会企02表附表1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本年实际 | 上年实际 |
一、净利润 | 1 | 净利润项目,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年终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发生额填列。如为净亏损,应以负数填列,且其数字与利润表中“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2 | 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项目,分别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年末余额填列。 | |
其他转入 | 4 | “其他转入”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该明细账户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填列。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 8 |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10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11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提取储备基金 | 12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13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利润归还投资 | 14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 16 |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 |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17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8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0 |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 |
四、未分配利润 | 25 | 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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