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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录入时间:2008-05-21

【中华财税网2008/5/21信息】  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居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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