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录入时间:2008-05-21
【中华财税网2008/5/21信息】 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居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