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和期末计价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8-05-21
【中华财税网2008/5/21信息】 (一)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
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无形资产人账后,为保证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预定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如广告费支出。由于这些支出只是为了确保已确认的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预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应计入发生当期的费用中。即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应予以费用化。
(二)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按规定,当某项无形资产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市价大幅度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单个项目计提减值准备,预计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中。
期末,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按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即减值额计提减值准备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当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因素已消失或部分消失时,应将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即转回额不应超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账面余额。将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时,编制与计提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大华饭店2001年1月1日外购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价款60万元。该专利权的摊销期经确定为6年。2002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专利权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了不利变化,致使该专利权价值发生了减损,估计可收回金额为15万元。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导致该专利权在2002年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经济因素已部分转回,估计可收回金额20万元。(为简便起见,该专利权按年摊销;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大华饭店对于此项业务应做以下账务处理:
(1)2001年1月1 日购进专利权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60
贷:银行存款 60
(2)2001年12月31日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10
(3)2002年12月31日
①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10
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
2002年末该专利权的摊余价值=60万元-10万元×2年=40(万元)
本年末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5万元,因此减值2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5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5
(4)2003年12月31日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当年摊销额=账面价值15万元÷4年=3.75(万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3.75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3.75
(5)2004年12月31日
①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3.75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3.75
②将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时:
2004年末该专利权的账面价值=15-3.75×2=7.5(万元)
本年末该项专利权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0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表明该专利权的价值得以恢复,应将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12.5(20-7.5)万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5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5
本例中,如果应转回的减值损失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5万元),那么只能按25万元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