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7-04-05
【中华财税网2007/4/5信息】 施工单位因采用机械化施工使用施工机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另行组织核算。因为使用施工机械而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是单独记入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的。
机械使用费的内容,一般包括:
1.人工费指机上操作人员的工资和职工福利费。
2.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耗用的燃料、动力费。
3.材料费指施工机械耗用的润滑材料和擦拭材料等费用。
4.折旧、修理费指对施工机械计提的折旧费、应计的修理费和租人机械的租赁费。
5.替换工具、部件费指施工机械使用的传动皮带、轮胎、胶皮管、钢丝绳、变压器、开关、电线、电缆等替换工具和部件的摊销费和维修费。
6.运输装卸费指将施工机械运到施工现场、运离施工现场和在工地范围内转移的运输、安装、拆卸及试车等费用,若运往其他施工现场,运出费用由其他施工现场的工程成本负担。
7.辅助设施费指为使用施工机械建造、铺设的基础、底座、工作台、行走轨道等费用。施工机械的辅助设施费,如数额较大,可先记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按照现场施工期限分次从“待摊费用”账户转入“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摊入各月工程成本。
8.养路费、牌照税指为施工机械如铲车、压路机等缴纳的养路费和牌照税。
9.间接费指机械施工队组织机械施工、管理机械发生的费用和停机棚的折旧、修理费。
至于施工机械所加工的材料,如搅拌混凝土时所用的水泥、砂、石等,应记入工程成本的“材料费”项目;为施工机械担任运料、配料和搬运成品工人的工资,应记入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项目;土建施工队因组织机械施工而发生的有关管理费,一般应记入“施工间接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列作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的总分类核算,应先在“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进行。施工单位发生的各项机械使用费,都要自“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待摊费用”等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用 9 000
贷:库存材料 11 00
低值易耗品150
材料成本差异25
应付工资4 000
应付福利费 560
银行存款2 165
累计折旧8 000
待摊费用3 000
机械使用费的明细分类核算,对大型机械可按各机械分别进行;对中型机械一般可按机械类别进行。至于那些没有专人使用的小型施工机械,如打夯机、卷扬机、砂浆机、钢筋木工机械等的使用费,可合并计算它们的折旧、修理费。
机械使用费的分配,一般都以施工机械的工作台时(或工作台班或完成工作量)为标准。各施工机械对各项工程施工的工作台时,可以根据各种机械的使用记录,在“机械使用月报”中加以汇总。
根据机械使用费明细分类账记录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和机械使用月报中各项工程的工作台时,就可通过下列算式将机械使用费进行分配。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该项工程使用机械的工作台时×机械使用费合计÷机械工作台时合计
对于各种中型机械的机械使用费的核算,也可不分机械种类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各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可在月终充根据机械使用月报中各种机械的工作台时合计分别乘该种机械台时费计划数,求得当月按各种机械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然后与当月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比较,求得机械使用费实际数对按台时费计划数的百分比,再将各项工程控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该工程使用机械的工作台时×机械台时费计划数)×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工作台时合计×该机械台是费计划数)
现举例说明它的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一)先确定各种施工机械每个台时费计划数
施工机械台时费计划数的计算,可参照以往核算资料确定,也可根据施工机械原值、折旧率,随机驾驶人员工资、估计年工作台时等资料加以计算。设例中:0.5立方米履带挖土机的台时费计划数为20元,0.4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机的台时费计划数为8元。
(二)求出各种施工机械技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
设例中:
0.5立方米履带挖土机
290台时×台时费计划数20元5 800元
0.4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机
300台时×台时费计划数8元2 400元
其他施工机械11 800元
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20 000元
(三)根据机械使用费明细分类账汇总计算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设例中计19 000元
(四)计算机械使用费实际数对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百分比,设例中为
19000元/20000元×100%=95%
(五)将各项工程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按实际数加以调整
如101商品房建筑工程按各机械工作台时和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为9 000元,则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为:
9000元×95%=8550元
对于分配于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应自“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并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
借:工程施工19 000
贷: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19 000
对于小型施工机械的折旧、修理费,可于月末按各项工程的工料费或工作量的比例,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
五、其他直接资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贸”,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发生但不能记入“材料费”、“人工费”
和“机械使用费”项目的其他直接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风、汽费;
2.冬、雨季施工费包括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雨措施所需增加的材料、人工和各项设施费用;
3.因场地狭小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H次搬运费;
4.土方运输费。
此外,还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资、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施工单位在现场耗用的水、电、风、汽和运输等劳务,可按实际结算数记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和有关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如用银行存款为某项工程支付土方运输费2 000元,应作:
借:工程施工2 000
贷:银行存款2 000
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水、电、风、汽等劳务费用,可在月终根据各项工程的实际耗用量,将各项劳务费用分配于各有关工程成本。
根据水、电、风、汽、运输费用分配表,就可将各项工程分配的水、电、风、汽和材料二次搬运费等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
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各项冬、雨季施工资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兼、检验试验费等其他直接费,凡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先行汇总登记,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将它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