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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利润归还投资处理

录入时间:2005-12-16

【中华财税网2005/12/16信息】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利润归还投资时,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已归还投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账户,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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