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5-12-22
【中华财税网2008/4/10信息】 制造费用是指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
制造费用大部分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例如机物料消耗、辅助工人工资及福利费用,车间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生产用的照明费、取暖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季节性停工和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制造费用还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管理上不要求或者核算上不便于单独核算,因而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费用,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和和保险费,生产工具摊销,设计制图费和试验检验费等。生产工艺用动力如果没有专设成本项目,也包括在制造费用中。
此外,制造费用还包括车间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虽然具有管理费用的性质,由于车间是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它的管理费用与制造费用很难严格划分,为了简化核算工作,也作为制造费用核算。这些费用有: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管理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管理用具摊销,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费。取暖费、差旅费和办公费等。如果企业的组织机构分为车间。分厂和总厂等若干层次,则分厂也与车间相似,也是企业的生产单位,因而分厂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也作为制造费用核算。
制造费用由于大多是与产品的生产工艺没有直接联系,而且一般是间接计入费用,因而不能或不便于按照产品制定定额,而只能按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按年、季、月编制制造费用计划加以控制。应该通过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反映和监督制造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费用正确、及时地计入各有关产品的成本。
㈠制造费用的项目
制造费用的内容比较复杂,为了减少费用项目,简化核算工作,制造费用的费用项目不按直接用于产品生产、间接用于产品生产以及用于组织、管理生产来划分,而将这些方面相同性质的费用合并设立相应的费用项目,例如将这些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合并设立一个“折旧费”项目,将生产工具和管理用具的摊销合并设立“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等。因此,制造费用的费用项目一般应该包括:机物料消耗、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取暖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差旅费、办公费、在产品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季节性及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
合营企业可以根据费用比重大小和管理上的要求,对上列某些费用项目进行合并或进一步细分,也可以另行设立制造费用项目。但是,为了使各期成本、费用资料可比,制造费用项目一经确定,不应任意变更。
㈡制造费用归集的账务处理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通过“制造费用”账户进行。该账户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部门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应根据有关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费用分配表进行登记。月末,在“制造费用”总账账户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归集了制造费用以后,应该据以分析和考核制造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制造费用归集前几章已有叙述,不再重复。
㈢制造费用分配的核算
1.制造费用分配的程序
在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的企业中,应该先分配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将其计入辅助生产成本;然后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将其中应由基本生产制造费用负担的费用计入基本生产的制造费用,最后再分配基本生产的制造费用。
由于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水平不同,制造费用的分配应该按照车间分别进行,而不应将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汇总起来,在整个企业范围内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