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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外来原始凭证不能接受

录入时间:2010-06-22

【中华财税网2010-06-22信息】  失真、违规或不完整的外来原始凭证均不能接受,具体如下:

  (1)应盖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而未加盖。

  (2)未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填制单位的名称与所盖的公章不符。

  (4)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写的名称与本单位不符。

  (5)凭证的联次不符。

  (6)凭证有涂改。

  (7)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8)凭证所列的金额、数量计算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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